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报名审核11月27日开始!
我省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即将开启啦!报名审核将于年11月27-28日进行,网上报名12月6日开始!相关报名事项,请有意报考的退役士兵们速速往下看吧↓↓
报名
文化课考试
(一)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需参加我省“3+专业技能证书”考试中的文化统一考试,科目是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试时间:年1月5日—6日。
(三)考试内容参阅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3+专业技能证书”考试大纲。
(四)请考生根据安置地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领取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体检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请考生按照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招生院校
年增加14所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招收退役士兵的高职院校见《广东省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见文后)。
填报志愿
(一)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填报志愿工作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考生同时进行。
(二)填报志愿流程如下:
1. 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2. 现场签名确认。考生在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办理志愿表签名确认手续。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根据附件4所列院校,查阅省招生办编制的《广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目录》,了解相关院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届时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为准。
录取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单独划定退役士兵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将各市当年退役士兵的录取名册及录取数据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退役士兵的录取情况告知有关地级市的民政局和安置地的县(市、区)民政局。
入学
退役士兵持录取通知书,按招生院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退役1年内的退役士兵,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要求,安置地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和江门恩平的,培训资金补助由省财政承担,按《广东省省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06〕175号)执行;在其他地区的,由当地财政自行解决。
退役1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入学后的教育资助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