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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考1月5号开考,报名资料怎么准备?

admin12021-08-23 17:18:11高职高考1071来源:高职高考信息网

 

 

报名3+证书高考需要什么证件

 

由学校组织报名的应届生:听学校安排。

 

自行报考的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技能证书(还未考取证书要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确认报名再补上)、在校证明。

 

往届生(社会青年):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技能证书原件。

 

*以上都需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需提前准备三件事

 

一、是核对报名信息:

二、是身份证有问题的要及早处理:

三、是准备申请在广东参加高考的外省户籍学生,其家长要留意居住证、社保等情况。

 

注意:异地户籍的考生要有异地高考的资格。

 

 

注意事项

 

一、核验学籍信息

 

考生和家长需要逐项核对并确认学校发放的毕业生学籍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关系信息等,特别是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要确保与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一致。信息有误的学生,应及时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进行更正。

 

二、督促考生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遗失、消磁、或已变更身份证信息但未换领新证的考生应尽快到公安部门领取身份证,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关办理手续请查阅广州市公安局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的《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或直接咨询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三、做好外省户籍学生情况摸查

 

考试院将于11月份启动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的审核工作,提醒考生家长进行居住证续期、社保补缴等准备工作。对不符合在广州参加高考条件的学生,家长应该尽早留意原籍地的高考报名信息,及时回原籍地报考。


 

报考身份证问题全指南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1、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

2、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

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新证。

 

*注意事项: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户口簿;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

 

1、户口簿;

2、原居民身份证;

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

 

1、户口簿;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应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注意事项:对16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本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相片回执。

办事程序: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如属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或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之日前二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由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身份证的,应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注意事项:

1、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对16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本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相片回执。

 

受理部门: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如属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或有效期满换证的本市居民可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可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受理地点:

 

•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一办证中心:海珠中路72号;

•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办证中心:东华东路367号;

• 越秀区公安分局矿泉派出所:广园西路123号;

• 荔湾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光复中路245号;

• 荔湾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鹤洞办证点:鹤洞路42号之三;

• 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

• 天河区政务中心户政窗口:天河区软件路13号;

• 黄埔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港湾路办证点)港湾路83号;(香雪三路办证点)香雪三路3号(其中九佛、镇龙地区的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 白云区黄石、永平地区的市民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白云大道331号)办理;该区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 番禺市桥地区的市民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富华东路155号)办理,该区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 花都新华地区的市民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建设北路185号)办理,该区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 增城荔城地区的市民到综合办证中心(荔城街金徽路3号)办理,新塘地区的市民到新塘办证服务点(新塘镇府前路40号)办理,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 从化街口地区的市民到办证中心(街口河滨北路128号)办理,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 南沙区的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2345,投诉电话:12345

 

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首日:8:30-12:00、14:00-17:30。(进驻区、街镇政务中心的户政窗口按照市政务办统一办公时间)

 

办理期限:40天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申领免费;换领居民身份证缴纳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证件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缴纳工本费40元;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37号

 

备注:

1、对于十六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本市再次到办证窗口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 

 

4、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使用全市范围内任一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①本市年满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②办理的业务类型为: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证件遗失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