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浏览3+证书高职高考信息网
3+证书高职高考

广东省高职高考信息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高职高考常见问题

高职高考常见问题

合法居住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admin_hua2022-01-10 10:49:52高职高考常见问题965来源:高职高考信息网
合法居住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这是很多同学都很好奇的问题,下面广州星华教育老师给大家科普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合法居住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这是很多同学都很好奇的问题,下面广州星华教育老师给大家科普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主要指拥有自有住房和合法租赁住房两种情形。对于拥有自有住房的,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等证明材料;对于租赁住房的,依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另外,依据《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人租赁房屋、承租人变更或者停租,承租人转租房屋,房地产中介租赁房屋,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报告租赁房屋信息。因此,认定在我省合法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综上,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时,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想了解更多关于高职高考的资讯,可以来星华教育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