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毕业生考全日制大专的七种方式(一)
第一大类:普通高考
1.招生院校及专业:全省所有高职院校的所有专业(含文科、理科、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具体见当年公布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报名方式:考生须在上一年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在当年高考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普通高考院校和专业志愿。
4.考核方式:考生参加当年6月7、8日全省统一组织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门科目考试。
5.录取时间:8月初-中旬。具体见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6.录取方式:由省招生委员会进行统一划线,省招生办统一投档、统一录取
第二大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1.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高职院校和专业。具体见当年公布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
2.招生对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报名方式:考生须在上一年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在当年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院校和专业志愿。
4.考核方式:考生参加当年全省统一组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今年是12月28、29日考试)。
5.录取时间:3月。具体见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6.录取方式:由省招生委员会进行统一划线,省招生办统一投档、统一录取。
选择报考人数比较多的一个种,专业选择灵活,招生计划多,并且有些专业可以考本科!
第三大类:中高职贯通招生
为构建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改革,广东省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师范分院开展中高职贯通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
★“五年一贯制”★
1.招收院校及专业: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院校为经省教育厅批准实施的高职院校,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号)。
2.招生对象: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简称随迁子女)。
3.报名方式: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号)要求进行报名。
4.考核方式:文化课科目考试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考点设在各试点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2017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执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术科考试。
5.录取时间:5月 (具体录取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
6.录取方式:
(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具体有各有关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五年一贯制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
1.招生院校和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在部分办学比较规范、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选取我省紧缺的工科专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有关专业,与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共同开展“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试点院校招生专业类别有:机械设计制造、机电、汽车、计算机、电子信息、建筑、化工技术、医药卫生、酒店管理、物流、艺术设计等。具体招生院校及专业以当年的试点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2.招生对象: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对应试点专业符合报考条件,具有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3.报名方式:分二个阶段报名:中职学段实行注册制入学,高职学段采取转段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完成。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中考填报志愿的方式,或者自主到中职招生学校登记注册。学生经过二年中高职一体化教学后,符合相关要求可以参加高职转段考核的报名、考核,录取后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4.考核方式: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原则上,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具体内容和考核方式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自行制定。试点高职院校提前公布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在中职学段的第四、五学期内组织转段考核。考核成绩经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联合公示后,由高职院校将成绩数据录入省普高录取系统。
5.录取时间:中职学段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间同步,约为7月份-8月份;高职学段录取时间为每年的8月份。具体录取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
6.录取方式:试点高职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才能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年的学习(含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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