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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复!一批学校有望“升级”

admin_liu2022-05-18 15:58:34高职高考742来源:高职高考信息网

近日,教育部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02号(教育类037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关于加快解决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提案》进行了答复。

教育部明确,下一步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部,将指导支持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技师学院尽快达到标准要求,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答复介绍,从学校分类上看,中职学校有四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按照《职业教育法》等规定和国务院现行的“三定”方案,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归人社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及就读学生与其他类型中等职业学校及就读学生享受平等的政策待遇和发展环境。

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部在技工学校中,组建了一批“技师学院”,其学历教育基础和依托仍是技工学校,办学层次仍属于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按要求毕业后可取得中职学历。按照现有法律,教育部无权对不同级别的技工认定高等教育学历,需要培养学校具有高等学校资质。

答复表示,关于将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教育部等六部门于2014年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此已作出规定。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一直以来,教育部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申办高职,技师学院可依照《高等教育法》中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制度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执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设置的有关程序,进行规划、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并进行管理后,其毕业生自然可以取得相应学历。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部,将指导支持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技师学院尽快达到标准要求,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研究解决技工院校学生学历待遇问题,共同为技工院校学生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答复还指出,2021年6月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职业教育法修订迈出重要步伐。目前正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研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职业高等学校序列”。

教育部明确,下一步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加快推动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职业教育法》,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助力职业教育早日实现现代化。

此外,教育部在对“关于降低中专生进入高等院校进行全日制教育门槛的建议”答复中指出,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严格执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使中职毕业生享有更多样的教育选择和更畅通的学业提升通道。


教育部提到,近年来,教育部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加快推动建立独立、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带动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一、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作用

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目前,全国共有中职学校9865所,招生627.56万人,在校生1628.14万人。已建成近千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00所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骨干学校建设标准,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学校等优质资源覆盖一半以上的在校生。

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到2023年,中职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遴选100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和3000个左右优质专业、300所左右优质技工学校和300个左右优质专业”的目标任务,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职布点数达5737个。

近几年,教育部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要求各地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不断提高投入水平。同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2019年国家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020年国家财政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553亿元,比上年增长9.6%。

二、畅通中职毕业生学历提升通道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任务,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等六类招生形式。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与山东、江西等省份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率先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如,山东省指导和支持山东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和专业更多招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并按照有别于普通高考、能满足培养需求的原则调整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探索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