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技校、中职生有什么方法可以读全日制大专学校
第一大类:普通高考
1.招生院校及专业:全省所有高职院校的所有专业(含文科、理科、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具体见当年公布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报名方式:考生须在上一年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在当年高考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普通高考院校和专业志愿。
4.考核方式:考生参加当年6月7、8日全省统一组织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门科目考试。
5.录取时间:8月初-中旬。具体见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6.录取方式:由省招生委员会进行统一划线,省招生办统一投档、统一录取。
第二大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1.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高职院校和专业。具体见当年公布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
2.招生对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报名方式:考生须在上一年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在当年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院校和专业志愿。
4.考核方式:考生参加当年全省统一组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今年是12月28、29日考试)。
5.录取时间:3月。具体见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6.录取方式:由省招生委员会进行统一划线,省招生办统一投档、统一录取。
选择报考人数比较多的一个种,专业选择灵活,招生计划多,并且有些专业可以考本科!
第三大类:中高职贯通招生
为构建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改革,广东省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师范分院开展中高职贯通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
★“五年一贯制”★
1.招收院校及专业: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院校为经省教育厅批准实施的高职院校,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号)。
2.招生对象: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简称随迁子女)。
3.报名方式: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号)要求进行报名。
4.考核方式:文化课科目考试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考点设在各试点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2017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执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术科考试。
5.录取时间:5月 (具体录取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
6.录取方式:
(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具体有各有关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五年一贯制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
1.招生院校和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在部分办学比较规范、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选取我省紧缺的工科专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有关专业,与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共同开展“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试点院校招生专业类别有:机械设计制造、机电、汽车、计算机、电子信息、建筑、化工技术、医药卫生、酒店管理、物流、艺术设计等。具体招生院校及专业以当年的试点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2.招生对象: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对应试点专业符合报考条件,具有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3.报名方式:分二个阶段报名:中职学段实行注册制入学,高职学段采取转段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完成。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中考填报志愿的方式,或者自主到中职招生学校登记注册。学生经过二年中高职一体化教学后,符合相关要求可以参加高职转段考核的报名、考核,录取后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4.考核方式: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原则上,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具体内容和考核方式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自行制定。试点高职院校提前公布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在中职学段的第四、五学期内组织转段考核。考核成绩经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联合公示后,由高职院校将成绩数据录入省普高录取系统。
5.录取时间:中职学段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间同步,约为7月份-8月份;高职学段录取时间为每年的8月份。具体录取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
6.录取方式:试点高职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才能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年的学习(含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四大类:高职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特点:报对口或相关专业,只能选一个专业和学校!
1.招收院校及专业:试点自主招生的院校为经省教育厅批准实施的高职院校,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详见当年的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文件。
2.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3.报名方式:考生自行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报名方式和流程进行报名。
4.考核方式:招收高中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可由高职院校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成绩”),也可以自行组织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可由高职院校采用面试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测试方式。
招收中职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均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测试。
5.录取时间:约3月底4月初,具体见当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文件。
6.录取方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全面综合考察学生,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招生形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合理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具体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现代学徒制试点★
现代学徒制试点是双主体育人,学校和企业均是育人主体;双导师教学,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均承担教学任务;学生双重身份,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签订两份合同,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合同,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生,须由学生、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合同。
试点高职院校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招生:
一是招工招生同步。学校和企业合作自主招生,实施联合交互培养。采取此招生方式时,必须学生广泛的知情权;同时,学校可将学生与企业签订合同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以避免录取后产生纠纷。
二是先招工再招生。学校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合作单位员工,合作单位出台激励在岗员工报读现代学徒制的政策措施,合作双方共同委派导师,实施联合在岗培养,学徒不脱离工作岗位完成学业。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生,身份确定,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制原则上为3年。
第五大类: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
现在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职高考冲突只能选其一。(小编不建议报学考)
1.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所有高职院校的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具体见当年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宣传资料。
2.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报名方式:考生须在上一年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在当年报考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4.考核方式:考生参加当年一月份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试,以学业水平3门科目成绩作为录取主要依据。
5.录取时间:4月中旬。具体见当年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6.录取方式:由省招生委员会进行统一划线,省招生办统一投档、统一录取
下方2这种是2019年新增的!
第六大类:高职专业试点
报考时间:5月份
招生录取方式:推荐+测试
推荐:采取“指标到市”的推荐办法,具体推荐办法要在考生高考补报名前向社会公布(5月4号前)
测试: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5月13号测试)
录取时间:2019年5月20-21日。
报考专业要求: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
试点院校:47所公办高职院校在66所中职学校设置高职专业学院
上课地址:在试点中职学校(不在高职院校)。
第七大类:高职第二期扩招
①“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卫生站、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临床检验机构、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在职员工招生。
②“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
招生对象:退伍军人
③“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培养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