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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考填报志愿

admin_zheng2022-05-28 11:39:47高职高考1035来源:高职高考信息网

志愿填报


2021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专科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根据自己考核合格的证书类别、身体条件及就读的中职学校专业等,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投档录取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开始投档录取。

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

4.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三)征集志愿

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