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读高中人事档案怎么建立
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集中反应,如教育部门,人事部门,社会部门,财政部门,档案部门,以及当地户口登记管理部门上诉或举报,把本人学历证明以及简历等情况上报相关部门,经各个部门查明属实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档案管理机构建立即可,但要综合所有部门的总体情况决定。
要是想继续上学的话,就要去你高中学校询问,然后去教育局办理新的学籍。要是不想学习,只是要档案,在外面工作也不需要档案,你的最高学业是初中,只要初中毕业证就可以了。如果需要档案需要你重新建立人事档案的。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即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它记录着该学生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学校或其他部门直接获取该学生基本信息。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大学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个人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
而且档案在以后工作中的转进转出也有规定的程序,不是想转或需要转就可以转的,比较麻烦,最好毕业时安排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及《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下列档案违法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3)涂改、伪造档案的;(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6)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7)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8)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9)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10)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11)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12)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